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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课题管理规定,现开展在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级科研教研项目,已经达到一年研究时间,且不列入2023年度结题计划,均需申报中期检查。

二、管理归属划分

课题按照研究方向归口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中期检查;研究内容为行政管理等,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实施中期检查。

三、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及流程

1.各项目组请在校园网下载《2023年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在对应管理群内下载各级项目中期检查表格。中期检查需按照研究计划自查自检,并提供研究过程性材料和现阶段研究成果。

2.10月20日前,向对应部门申报中期检查。

3.各部门严格审核检查材料。10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并提交中期检查汇总表。

四、特殊说明

1.中期检查结论将作为本年度科研工作量转化和课题经费报销的重要依据。

2.2022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学会立项课题需于10月22日之前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中期检查材料上报。(网址:http://jlszjxh.kypt.chaoxing.com/)

五、其他

联系人:赵薇;联系电话:84825116。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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