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依据《2019-2022年度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标准》及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现于11月28日-12月1日集中进行科研经费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签订学校科学研究合同,通过中期检查(立项满一年)且未完成报销额度的项目均可申请报销;
2.请各项目组对照经费使用预算,将符合财务要求及手续的报销材料交至善教楼401室;
3.报销材料提交尽量由课题负责人完成,与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并填写经费报销登记表;
4.项目报销单样本已经传至相应管理群共享,供大家参考;
5.报销具体项目支出遵照科研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复核;发票类别等事宜由计财处审核,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
6.科研教研科办公室电话84825116 联系人:呼雅丽
计财处电话84875561 联系人:王今哲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