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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半年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2023年度半年学术成果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在校园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科研教研-学术成果文件栏目下载最新版《学术成果认定统计表》(2023上半年版)进行成果填报,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2.认定范围为2023年的学术成果,其余年度学术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3.各项学术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知识产权、咨询类报告等)需按照学校《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自行认证合格后上交。

4.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成果原件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统计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5.各部门于63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善教楼40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cyzkyc@126.com

6.申请认证要求

认证材料和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和学校上报相关数据的基础依据,请各填报人实事求是,各部门认真核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请拔打电话84825116。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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