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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2022年度下半年学术成果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在校园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科研教研-学术成果文件栏目下载最新版《学术成果认定统计表》(2022下半年版)进行成果填报,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2.认定范围为2022年全年的学术成果,其余年度学术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3.各项学术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知识产权、咨询类报告等)需按照学校《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自行认证合格后上交。

4.此次认定材料收取均为电子版。外文论文需提供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正式的检索报告(PDF格式)。 知识产权需提供成果扫描件(PDF格式,专利正反面均需扫描,扫描在1个文件)、说明书、权力要求书及附图等电子版,其中软著成果扫描件(PDF格式,正本/副本均需扫描,扫描在1个文件),还需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截图。

5.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成果照片文档一份,统一将不同成果电子版进行分类编号、汇总;并以部门为单位上交Excel统计表(部门负责人电子签名)。

6.认定材料原件上交时间待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后续通知后上交。

7.各部门于12月7日前将认定材料发送至邮箱:944754626@qq.com。

8.申请认证要求

认证材料和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和学校上报相关数据的基础依据,请各填报人实事求是,各部门认真核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请拔打电话17743002330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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