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
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长春市卫健委通知精神,为推动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卫生计生科技能力快速提升,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制定了《2023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卫联发〔2023〕36号),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至校园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科研教研-项目与评奖栏目”,请自行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1.申报项目主要支持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公立机构开展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中医药研究、卫生健康管理模式创新、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生物因素危害防护技术研究等方向项目;
2.项目具体类别、申报人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说明
(一)课题级别
本课题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课题确定为三级课题。
(二)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为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形式审查要求
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及申请书格式填写,对填写及装订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不予补正处理,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补正处理。
(二)伦理审查要求
1.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2.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的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3.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需提供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3年9月6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申报汇总表意向情况(样式见附件4),2023年9月9日前将申请书(任务书)、盲审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023年9月9日-9月10日,学校组织专家初审,反馈评审结果;
2023年9月11日,根据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意见,相关人员修改、完善、上报材料,通过初审的项目负责人上交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申请书(任务书)和盲审材料(计划书),两种材料各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院部公章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伦理审查合格证明等材料纸质版应一并报送;
2023年9月12日,学校上报材料到市卫健委。
(四)其他
1.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
2.联系电话:84825116。
3.电子材料报送邮箱:ccyzkyc@126.com
附件1: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任务书)
附件3: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盲审材料
附件4: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