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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关于开展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

根据《关于开展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2]7号)通知要求,学校组织申报第17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成果说明

成果评奖面向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所有教师。成果分为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设一、二、三等奖。

论文、著作要求:自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公开发表/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    

决策咨询报告要求:2020年6月30日—2022年7月22日期间形成的决策咨询报告。

二、成果材料要求

1.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网络打印版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2.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3.决策咨询报告要求提供打印版及其查重报告与领导批示各1份。    

成果申报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若有参与人需在申报表中填写并签字。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
 三、报送要求

1.各部门请于98日前统一将成果分类编号、汇总后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同时将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后发送至邮箱944754626@qq.con。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对应电子版以第一申报人命名文件夹,分类统一报送。

2.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专家评审费60/项,著作类成果专家评审费100/项。

联系人:呼雅丽

联系电话:84825116

纸质报送地点:善教楼401室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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