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教研 > 项目与评奖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关于做好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2年吉林省高校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申报,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至校园网,请自行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具体要求

(一)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2年度省教育厅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相近题目。

(二)课题申报人要求

1.主要面向吉林省普通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和管理人员,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38 号)有关“项目申请人员”要求。

2.申请人为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 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

(三)其他要求

1)学校总体申报限报3项,各院部限报1,由学校统一评审后确定最终申报项目;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申报说明

(一)课题级别

本课题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课题确定为三级课题。

(二)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为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经费配比

确立课题经学术委员会评定后,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2022年度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标准》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 年修订)、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教科字〔20178号)、《关于做好 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拟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需在管理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请正确选择专项类别进行填报;

(三)各项材料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时间安排:

1.202192日前,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235.216.242:18080/eduxm)填报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申报信息。

2.202193日,学校集中进行线上审核和推荐,请关注平台审核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和提交;

3.202194日,各院部汇总项目申请书、盲审表电子版(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下载)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202196日,各院部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院部公章)报送至善教楼401

5.202197日,学校终审、汇总、盖章,上报材料到省教育厅。

(五)其他

1.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

2.联系电话:84825116

3.电子材料报送邮箱:944754626@qq.com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1826

 

上一条:关于我校十项课题获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2021年度课题立项的通报 下一条: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科技团队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