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关于申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吉高学会〔2021〕1号)上传至校园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科研教研-项目与评奖栏目”,请自行下载。
各部门请组织好教师仔细阅读文件要求,积极申报,顺利完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具体要求
(一)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1.申报题目可参照《项目指南》要求,课题评审优先立项含有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的实证性、实验性或实践性课题,纯理论分析课题一般不予立项(政策分析类课题除外)。
2.适合我校的项目分“重大”、“重点”、“一般” 和“青年专项”4类,青年专项课题要求课题申报主持人年龄不得超过35岁。
(二)课题申报人要求
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同一人不得同时参与3项及以上项目申报。课题主要参加者限10人以内,已经在各类课题申报中立过项的选题和内容,不能再次申报,禁止一题多报。截止2021年3月1日尚有学会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二、申报说明
(一)课题级别
本课题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课题确定为四级课题。
(二)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三)经费配比
确立课题经学术委员会评定后,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2022年度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标准》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 3月22~24日,各院部组织评审及推荐。
2. 3月25日~3月26日,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活页部分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申报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与纸质版对应的电子版传至指定QQ邮箱;每个项目收取立项评审费100元;
3.3月29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终审、汇总、盖章;
4.3月30日,上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电话:84825116 纸质报送地点:善教楼401室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944754626@qq.com
附件:
1.2021年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往年版本无效)
2. 2021年学校高教科研项目申报课题汇总表(往年版本无效)
3. 2021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选题参考目录
4. 《关于申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吉高学会〔2021〕1号)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