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
校级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导向,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以科研促教师水平提升,以科研促学校提质升格的目标,学校将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原则
本次立项旨在落实“以升本工程为龙头,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探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科学技术创新、服务学校提质升格、探索产教融合发展、开展三教改革模式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的研究,切实推进学校内涵提升。
二、立项要求
(一)方向要求
课题申报立足于学校发展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理论性研究应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进行理论层面上的提升,力求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新。应用性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基础研究与实践研究、产业需要相结合。详见附件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指南》
(二)内涵要求
申报课题要有全面的文献分析,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靠的研究目标。要善于揭示卫生职业教学的本质和规律,要服务长春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需要,要服务学校提质升格需要。
三、申报流程
(一)初评阶段
1.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4日。
2.分组:各院部组织部门自评,行政处室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初评。(按照推荐先后进行排序)
(二)复评阶段
1.11月25日,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纸质版2份),盲审活页(纸质版1份),申报汇总表1份,以及以上材料电子版。
2.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由学术委员会分组进行评审。
(三)公示阶段
2020年12月4至12月9日。
(四)签订合同
2020年12月。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第一负责人为学校在岗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限报一项,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限报一项;申报人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限报两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1.作为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校级课题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项目参与人有两项尚未结题。
五、申报说明
(一)课题级别
本课题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成果认定标准》,确定为五级课题。
(二)课题类别
分为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和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三)经费配比
申报课题经学术委员会评定后,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2022年度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标准》执行。
附件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3: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4: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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