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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研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9-14

一、教科研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

(二)学术成果管理,包括学术成果认定及奖励、学术成果评审及奖项申报。

(三)教科研项目管理,包括申报管理、技术管理、过程管理和成果管理。项目来源包括科技部、教育部、全国教科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医药管理局、省社会科学、省教育厅、省教科办、省高教学会、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学校等各级别单位或机构。

(四)教科研平台(团队)管理,包括申报管理、技术管理、过程管理和成果管理。来源包括科技部、教育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教科办、学校等各级别单位或机构组织评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协同创新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五)学术成果交流及推广转化,包括组织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推广学术成果;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审核;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

(六)组织和管理学校专利申请工作;制定和落实学校专利保护和管理相关政策;管理学校专利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协调处理学校专利争议和纠纷;开展有关专利保护与转化的培训及交流与合作;各级各类专利专项经费申报、统计与发放;专利相关科技成果认定与转化公示。

(七)负责学报的管理工作;

(八)教科研信息管理,包括教育部科技/社科年报,各类平台数据填报、科研管理工作平台、各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教科研工作档案管理。

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负责学校学术机制体制和管理制度建设。

在主任委员的指导下,对学校主要学术相关问题进行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列席学术委员会相关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组织学术委员会会务,负责有关文件、档案和资料的存档和查阅。

三、升本筹备办

(一)制订学校升本筹备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升本筹备工作的任务指标,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二)发布升本筹备工作的相关文件、工作安排、材料准备等;

(三)编制升本筹备工作的相关材料,如简报、彩页、网站;

(四)按照本科学校设置要求,细化、收集、整理各类资料;

(五)建立完整的升本及评估工作的资料体系,并负责日常管理;

(六)负责升本筹备工作的督查落实;

(七)负责升本筹备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负责自评、初评中出现问题和不足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