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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成果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于进行成果认定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配合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审)工作”,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拟对2021年度产生的研究成果进行补充认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对2021年度12月份产生的成果进行集中认定;

2.对2021年度11月份之前的成果进行补充认定。

二、认定时间

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6月1日(星期三)全天

三、认定地点

善教楼402室

四、要求

1.请在校园网下载附件《学术成果认定统计表》进行成果填报,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2.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成果原件一份;

3.上交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944754626@qq.com。

五、联系人及电话

呼雅丽,17743002330。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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